为规范课程实践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课程实践形式、要求
课程实践由认知实习、课程实训、课程设计等形式组成。各专业各个课程的认知实习、课程实训、课程设计教学内容、环节安排由教学大纲规定。
每门课程安排认知实习不超过两次,一次不超过一天;课程实训、课程设计的时间占课程总学时的比例适中。课程实践均应目的明确,内容和要求、考核标准等符合教育发展规律。
(一)认知实习
1、学习过程中通过参观、市场调查等形式,了解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的基本情况,印证、巩固已学课程的内容,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或了解将要学习的课程内容,增加感性认知,为进一步学习课程做好准备。
2、任课教师为学员参加认知实习的组织者和责任人,会同函授站确定实习地点,并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经函授站审批后方可实施。
3、学员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认知实习所要求的各项任务。
(二)课程实训
实训,即“实战”加“培训”。最终目的是全面提高学员的职业素质,最总达到学员满意就业、用人单位满意的目的。合理的实训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任课教师在开课前提出课程实训申请及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及教学环境,经函授站审核审批后方可进行。
2、函授站教管员负责提前做好实训准备,保证按时开出实训。
3、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指导学员逐项完成实习任务。
4、学员做实训必须作好预习,明确实训目的、要求和步骤,了解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完毕后应填写《实训报告》。
(三)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主要围绕课程教学内容,选择课题,通过对课题的分析、市场调研,然后做出课题设计方案或进行制作。
1、
(1)课程设计的选题应按照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能使学员得到较为全面的综合训练。
(2)课程设计的题目应尽可能与市场结合,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不得逐年重复使用。
(3)课程设计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员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要经过努力才能够完成。
2、任课教师要进行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课程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3、课程设计可单个学员独立完成,也可分组进行。但每个小组学员人数不得多于5人,且每位学员均有明确的分工与任务。
4、各门课程的设计方案均应按统一规格装订。学员需填写《课程设计报告》。
二、成绩评定与验收
1、认知实习、课程实训、课程设计均应进行成绩考核。其中,艺术设计类课程认知实习、课程实训、课程设计的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比例适中。其他专业各课程认知实习、课程实训、课程设计的成绩按教学大纲规定考核评定。
2、凡课程实践缺席或成绩考核不合格,该门课程总评成绩为不及格。
3、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需将《认知实习报告》或《市场调查报告》、《实训报告》、《课程设计报告》随同课程成绩单等教学资料一并上交到函授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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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