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考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期和时间进行考试。不准更改或延长考试时间。
二、监考人员须佩戴标志。考前十五分钟,考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双证)进入考场,按监考安排入座,就座后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查验。
三、考生除所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进入考场。
四、除特殊情况外,考试开始半小时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半小时后,才准交卷出考场。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进行中不得喧哗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考生应独立答卷,不得互相观看、谈话、传递纸条,互对答案或抄袭夹带等行为,如发现上述情况者,金沙将据情节,严肃处理。
七、考试试题如字迹不清,可向监考老师询问,但对试题不得要求解释或提示。
八、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完成试卷后应将考卷和草纸叠好交给监考老师,然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将缺考或参加补考人员姓名记录下来。必须将作弊学员的姓名及作弊的方式、性质记录下来。
十、各函授站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